理论研究   
 
 

陈方刘:“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比较研究

2013年10月11日 23:54  点击:[]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把“以人为本”确立为“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提法与时俱进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比较“以人为本”的提法与“为人民服务”的提法,两者不仅针对的问题不同、科学的内涵不同,而且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时代和实践的超越性。因此,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明晰“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有利于深入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自觉站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立场。 

  一 

  自从毛泽东发表纪念张思德的文章——《为人民服务》以来,“为人民服务”就成为中国共产党表明其根本宗旨的主要命题。科学发展观使用“以人为本”而没有沿用“为人民服务”,源于实践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环境和地位的深刻变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追求“以官为本”、“以权为本”。提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就是批判“以官为本”、“以权为本”,纠正“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的错误倾向。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国家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不能“为了生产而生产 ”、“为了经济发展而发展经济”,更不能为了经济增长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因为,经济增长只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手段,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中国共产党坚持唯物主义,却从来没有提出过“以物为本”。提出“以人为本”,就是基于新时期发展实践的需要,科学定位人与物的关系,克服人被物的异化。在一定意义上,“以人为本”只有相对于“以物为本”才是正确的。“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1] 

  “人民”是历史的和政治的概念,主要针对敌人和官员而言。“为人民服务”的提法,长期与专政敌人或反对官僚主义联系在一起。毛泽东就说过:“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2]特别是在战争年代,必须动员和组织人民的力量进行坚决的对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胜利。可见,“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针对的问题不完全一样。“以人为本”更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更为适合。 

  

  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条件下,“人民”指向有所不同,却始终是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为主体,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最大社会群体。在当代中国,人民的范围扩大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但无论如何,“人民”都是指整个社会所有人中由大多数人组成的一部分人。外国人和一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包括在“人民”之列。而“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比“人民”更加抽象的哲学范畴,是指抽去社会身份、等级差别的全体社会成员。因此,“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的外延不同,内涵也有区别。 

  第一,“以人为本”比“为人民服务”更重视人类共同利益。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人类共同利益越来越凸显。在诸多共同利益中,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为人类急需破解的一个共同难题。这也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背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从自然界大量攫取财富,造成资源日渐枯竭,生态急剧恶化,甚至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此,恩格斯早有预见:人类每一次战胜自然界,自然界都会报复我们。起初,人类确实取得预期结果。但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消除最初的结果[3]。从“战天斗地”、“向自然开战”,到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把尊重自然规律与尊重社会规律统一起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而达到新的思想境界。 

  第二,“以人为本”比“为人民服务”更兼顾不同社会群体利益。“人民”是当代中国的最大社会群体。“以人为本”首先以“人民”的整体利益为本。但是,“人民”是分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的。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日渐分化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展水平、富裕程度的差距所决定的人民内部矛盾,已经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人为本”坚持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统筹兼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比从整体上讲“为人民服务”更有助于解决非对抗性社会矛盾,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第三,“以人为本”比“为人民服务”更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人民”是由各个人组成的。“人民”是一个集体概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包含每个人具体的和有差异的个体利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既强调个体利益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不能以个人利益损害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又尊重和保障个人的合法利益,不能用整体的人民和人民的利益来代替、掩盖具体的、独立的个人和个人的利益。否则,“为人民服务”势必变成抽象而无意义的口号。以往处理这一关系的教训主要是,重视个人服从集体而忽视集体关照个人,甚至认为只有个人为集体牺牲才能体现个人价值。纠正这类失误,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关系,使用“以人为本”的提法比较使用“为人民服务”的提法,更能够尊重个人的权利、尊严、价值,更有利于为每个人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和社会环境。 

  第四,“以人为本” 比“为人民服务”更强调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权力源于人民群众的赋予。党的根本宗旨肯定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比较“以人为本”与“为人民服务”,首先,“为人民服务”不是为民做主。但中国共产党人毕竟是“为人民服务”所表达的直接主体。长期以来,人民群众也认为,“为人民服务”的主体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而“以人为本”强调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的深厚和执政对象的广泛,是包括人民群众在内的全体国民。其次,“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倡议,主张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所以,人民群众同样是“以人为本”的主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在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4] 

  

  “以人为本”是当代中国的发展理念和推动当代中国发展的科学结论。它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体现人类社会的时代精神。比较“为人民服务”,它更具有超越性,更能够适应当代社会和现代文明。 

  (一)“以人为本”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坚持以人为本,具有中华文明的深厚根基。比较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更早地实现从神本向人本的转变。春秋时期,管子就提出:“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子·霸言》)开创“贞观之治”的明君李世民对侍臣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贞观政要·务农》)在中国,人本思想的核心是民本。如果说,确立“民本”是中国执政理念的第一次重大飞跃,那么,确立“为人民服务”就是中国执政理念的第二次重大飞跃。 

  比较两次重大飞跃,一是价值观不同。在民本思想中,民只是手段,君才是目的。虽然民本思想体现朴素的重民、为民、爱民的价值取向,一定程度地促进生产发展、缓和阶级矛盾、减轻人民负担,但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根本利益。重民为使民,为民为用民、爱民为笼民。民本的实质是以君为本,以官为本。关于这一点,韩非子直言不讳地指出:“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韩非子·六反》)“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表明民是目的。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5-1]。二是历史观不同。总结国家兴衰和皇朝成败的经验教训,历代进步的思想家确实看到人民群众的巨大威力,承认民心相背决定国家存亡,发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历史铁律,进而向统治者提出“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的忠告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劝谏。些许让步平民百姓、坚持“君权神授”唯心史观的统治阶级,没有也不可能找到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 “为人民服务”,把人民当做国家的主人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2]三是实践观不同。以唯心史观为基础的民本思想认为,“天”或者神秘的力量推动历史的进步。统治者宣扬自己“有命在天”,又承认“天命无常,唯德是辅”,而且“天意”就是“民意”。于是,民本思想便形成特殊的政治逻辑,即统治者必须加强道德修养,体察民意,顺应天道,“以德配天”。如此,统治才具有合法性。而这是不可能实践和实现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而且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为人民服务”,将其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物质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牢固执政的政治基础之上、“为人民服务”的制度安排和法律关照之上,从而找到了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行路径。 

  时至今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仍然十分重要。不过,“为人民服务”只是中国共产党在特定历史时期提出的政治理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高价值追求是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在《资本论》第1卷第22章中,马克思提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7]。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是“人”而不是“人民”。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发展也证明,无产阶级只能依靠并首先解放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才能最终解放全人类。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阶级对立将逐步消亡,“人民”的范围将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这样一来,“人民”也就不存在了。在这个意义上,“人民的概念凝聚了人和民的双重含义”[8],只能是从“民”到“人”的理论过渡概念和实践中间环节。而“人”是比“人民”更具有终极性的概念。所以,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以人为本”,是中国执政理念的第三次重大飞跃。它本质地区别于第一次飞跃,是螺旋上升式的认识复归和理念升华,同时加深了中国共产党理解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二)“以人为本”体现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 

  “以人为本”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有益成果,具有民族的形式和内容,同时积极地吸收西方人本主义的合理之处,并与之存在本质区别:一是对人的理解不同。人本主义从人与动物的类区别来理解人,更多地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强调人的共同性、普遍性而忽视人的社会差异和个性差异。而“以人为本”是从类、群体和个人三种意义上来理解人。既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也看到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还看到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尤其是把人看做是现实的人或社会的人,特别关注人的社会差异和个性差异。二是对人的理解基础不同。人本主义是唯心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它从抽象的“ 人性”出发解释历史,把历史的变迁、现实社会的矛盾归结为人性的异化和复归,认为人类的“精神”、“善良天性”或“理性”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以人为本”是唯物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它不是抽象地从人出发,而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他们的实践活动看做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主张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双重改造的过程中,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指责马克思主义只讲“物”不讲“人”,诽谤中国共产党不讲“人权”,成为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政治家的主要观点。坚持“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人,勇于纠正自身所犯的藐视人权、践踏人权的错误。科学发展观正重地提出“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并且渗透进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规定符合人类社会的进步潮流,有助于辨明是非,坚定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加强中国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 

  总之,“以人为本”同“为人民服务”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立足当代中国国情,结合当今时代特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理论成果。把两者割裂开来、乃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把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的观点,同样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1] 本刊记者.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N].北京:人民日报,2006-03-29,(1). 

  [2]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4 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75. 

  [3]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K].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635. 

  [5]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4[-1],1031[-2]. 

  [6]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7]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9. 

  [8] 张奎良.以人为本的世界历史意义[J].天津:天津社会科学,2006,(3):26. 

  [作者简介] 陈方刘(1974-),男,安徽六安人,哲学博士,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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